小学招生政策解读:“人户不一致“是什么呢?
很多市民或许会有疑问政策内提及的“人户不一致”是什么呢?“人户不一致”有什么情况与类型呢?我们先来看看这个视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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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户不一致,有以下这几种情况
NO.1适龄儿童与父(母)、(外)祖父(母)同一户籍,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(外)祖父(母)所有,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(母)和(外)祖父(母)共有,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,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。
适龄儿童与父(母)同一户籍,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(母)所有,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。
适龄儿童户口属于澜石片区、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-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。在拆迁安置期内,根据拆迁合同,拆迁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。
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,户主是父(母)或(外)祖父(母),提供公共租赁合同(或公租房租簿),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。
含以下几种情况
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(含单位房),或者户籍属集体户,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。
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,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。
以上证明“人户一致”及“人户不一致”所提供的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),其性质需为住宅类。
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,可安排二孩户籍适龄儿童到其哥哥(姐姐)就读的学校。
2020年禅城区招生原则
(一)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,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。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,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。户籍生,按照“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,相对就近”的原则安排学位;政策性借读生,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;普通借读生,按照志愿学校的学位数和报名人员的积分排名依次录取。
(二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。按照深入推进“阳光招生”的工作要求,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拓宽信息公开渠道,通过区政府官网、区教育局官网、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、驻禅公共媒体、政策宣讲会等及时发布推送适龄儿童报名方式、招生原则、招生程序、录取办法、录取结果、剩余学位、咨询方式等。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,维护招生公平。
(三)坚持统一管理原则。区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、审批招生计划、组织招生宣传;各学校按照招生时间、招生程序、录取条件和招生要求,严密组织实施招生工作。
“人户不一致“(一至七类)顺序
影响学位安排
2020年禅城区户籍生学位安排顺序
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“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,相对就近”的原则安排学位,按照“人户一致”(一至二类)、“人户不一致”(一至七类)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,额满为止。“人户一致”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,“人户不一致”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。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。
*驻禅军人子女、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、企业人才子女按照有关文件安排学位。
《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方案》
请看本期的第二条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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